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法院电子送达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BPOST-FW-2022051)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法院电子送达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一)本项目确定1名中标人,预估总采购金额279万元。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含税投标限价(元/件) |
预估采购数量(件) |
预估采购金额(元) |
权重 |
1 |
对民商事案件被告进行电话确认、电子送达服务 |
(1)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时(具体可参照各法院法定工作时间)。 (2)服务人员:总人数≥35人,具体人数以最终和法院洽谈对接按服务内容及要求确定,人员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工作内容:根据分派到的送达任务,按被告、原告、执行案件等,电话确认受送达人身份、送达地址及是否同意电子送达;回传录入相关信息;选择并操作电子送达;“E键送达”任务推送、送达过程跟踪、邮件寄递协助等工作。人员需在法院场地里进驻办公,服从法院管理。 (4)招标人资源配置:电脑、设备、办公用品、基础网络设施等设备由邮政提供。 |
≤13 |
155000 |
2015000 |
72% |
2 |
对民商事案件原告进行电话确认、电子送达服务 |
≤3.7 |
111000 |
410700 |
15% |
|
3 |
对执行案件被告进行电话确认、电子送达服务 |
≤7.5 |
48572 |
364290 |
13% |
(二)报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应承担的人工成本、服装费、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或超过最高限价,将否决其报价。
(三)服务期限:1年;
(四)服务地点:宁波全地区人民法院;
(五)需求部门:速递部。
四、拟定的供应商名称
浙江畅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该项目在经两轮公开招标公告后仅有一家有效投标人对项目进行响应,故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法院电子送达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谈判形式。
五、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联系人:蒋雨奇
电话:18258177604 电子邮件:jiangyq@chinaccs.cn
六、公示期
2022年12月27日起至2022年12月29日止。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
此公告公示期内有效,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实名反馈。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