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邮区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西安邮件处理中心分拣机配备二期工程建设内容调整
三、采购内容:综合考虑垛口实际需要和场地远期规划,对西安邮件处理中心分拣机配备二期工程建设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主要包括:在生产主楼东侧南、北各布置1处长39m、宽18m的轻钢指廊,并配套增加24个直连垛口和部分工艺设备。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本项目系原有工艺优化系统调整,为保证服务的连续性、一致性,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六、公示期限:该项目的公示期限自2022年12月27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止。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德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37号class公馆B栋1103室
联系人:赵璐、葛思慧
联系方式:029-89581025
八、异议的受理方式: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加盖公章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赵璐、葛思慧;联系方式:029-89581025;地址:西安市唐延路37号class公馆B栋1103室)。
九、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姓名 |
杨靖宜 |
职称 |
高工 |
工作单位 |
中国兵器工业第二一二所 |
||
论证意见 |
该项目系西安邮件处理中心分拣机配备二期工程建设内容的调整和延续,对部分建设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为保证项目的延续性及与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推荐供应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专家姓名 |
党志刚 |
职称 |
高工 |
工作单位 |
陕西广播电视台 |
||
论证意见 |
本项目是对原有建设内容的部分调整,为保障施工和功能配置要求,保证原有采购项目和服务配套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原有供应商处采购,由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
||
专家姓名 |
刘旭勇 |
职称 |
高工 |
工作单位 |
陕西省行政学院 |
||
论证意见 |
该项目是对西安邮件处理中心分拣机配备二期工程建设内容的调整和延续,为了保障施工和功能配置要求,必须确保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推荐供应商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