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磐安县分公司2023年车辆维修服务外包项目(第三次)
三、采购项目内容:
3.1项目概况:本项目需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磐安县分公司2023年车辆维修服务外包项目。
3.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预估采购金额25万元(1年),经决策后合同包成交1个供应商。
*报价四舍五入精确到个位数,例:材料管理费<0.5%的,四舍五入后为0%。
*本项目所使用维修材料及配件必须为正厂件及以上,结算工时费为10元/工时,工时费定额按照《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标准文本2017版》(详见附件)。
结算标准如下:
结算价=工时×工时费定额+材料费(1+材料管理费%)(材料费为成交单位材料进价,结算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进项发票或其他进项证明)。
注: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二)报价: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人工、设备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三)服务期限:1年,服务期限到期后实际执行金额未达到预算金额的,采购合同终止;在服务期限内,实际执行金额已达到预算金额的,采购合同终止。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续签1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磐安县陈志刚汽车修理厂。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经两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获取采购文件的应答人只有一家,按照相关规定,本项目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六、公示的期限: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6日;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1307室 |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 |
联 系 人:叶老师 |
邮 编:310000 |
电 话:13738989137 |
项目负责人:胡雄风、楼宇晨 |
项目联系人:胡雄风、楼宇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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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9905711715、18072772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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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huxiongfeng.gyl@chinaccs.cn、louyuchen.gyl@chinaccs.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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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名: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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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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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3110830019310006886 |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