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磐安县分公司2023年车辆维修服务外包项目(第三次)-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2023-01-13来源:中国邮政网

  一、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磐安县分公司2023年车辆维修服务外包项目(第三次)

  三、采购项目内容:

  3.1项目概况:本项目需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磐安县分公司2023年车辆维修服务外包项目。

  3.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预估采购金额25万元(1年),经决策后合同包成交1个供应商。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车辆集聚点

  预估服务车辆数量

  服务期

  预估合同期内年采购金额

  报价要求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磐安县分公司2023年车辆维修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内容包括一级、二级车辆维护,大、中、小修理,维修内容包括一级、二级车辆维护,大、中、小修理,以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第7号令)和《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交通运输部【2019】第20号令)规定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不含保险维修和新购车辆的免费保修项目)。

  1(磐安县城区)

  磐安县安文街道北镇街1号

  24

  1年(可续签1年)

  25万元/年

  材料管理费≤10%

  *报价四舍五入精确到个位数,例:材料管理费<0.5%的,四舍五入后为0%。

  *本项目所使用维修材料及配件必须为正厂件及以上,结算工时费为10元/工时,工时费定额按照《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标准文本2017版》(详见附件)。

  结算标准如下:

  结算价=工时×工时费定额+材料费(1+材料管理费%)(材料费为成交单位材料进价,结算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进项发票或其他进项证明)。

  注: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二)报价: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人工、设备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三)服务期限:1年,服务期限到期后实际执行金额未达到预算金额的,采购合同终止;在服务期限内,实际执行金额已达到预算金额的,采购合同终止。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续签1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磐安县陈志刚汽车修理厂。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经两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获取采购文件的应答人只有一家,按照相关规定,本项目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六、公示的期限: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6日;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1307室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

  联 系 人:叶老师

  邮    编:310000

  电 话:13738989137

  项目负责人:胡雄风、楼宇晨

 

  项目联系人:胡雄风、楼宇晨

 

  电    话:19905711715、18072772106

 

  电子邮件:huxiongfeng.gyl@chinaccs.cn、louyuchen.gyl@chinaccs.cn

 

  户    名: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    号:3110830019310006886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