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电动二轮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POST2022-29】)所需的标的物进行采购,特邀请杭州蓝晶灵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新国标电动二轮车38辆,分为1个标包,成交一个供应商,总预估采购金额14.991万元。
编 号 |
产 品 名 称 |
型 号 |
数 量 |
单价(含税) |
总价(含税) |
1 |
二轮电动摩托车(含电池) |
38辆 |
3945元 |
149910元 |
|
合计(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玖仟玖佰壹拾元整 |
¥149910 |
设备清单另见附件。
1.2报价:应答报价应包括货物设备的设计、制作安装、价款、所必须配备的附件、电源线及辅材、途中运输费、装卸费、本地上牌、安装调试费、税费、人工费、管理费、规费、利润、质保期服务、检测验收费以及完成本项目的其它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供货完毕。
1.4项目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接到采购人的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3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或其他组织(包含个体户)。
2.4应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5应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6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2.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2.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采购方式及原因
本项目建议以单一来源谈判为主要采购方式,邀请杭州蓝晶灵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参与谈判,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发布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如下:
本项目因二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只有一家报名参与,根据采购办法,若应答人只有1个的,则可以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或终止采购。
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01月09日至2023年01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地点:购买单一来采购文件,请携带以下证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非公司帐户资料复印件、标书费缴款凭证。至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邮政大楼13楼1307室。联系人:李女士0579-82360578。
4.3询价文件费每套售价:按300元人民币收取,售后不退。
4.4响应保证金:按5000元缴纳。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现场递交。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3年01月13日09时30分,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邮政大楼13楼1307室。
5.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5.3.3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0579-82360578/13957992657
业务详询:邵老师 13566993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