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基坑及毗邻道路检测项目按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通过公告征集方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采购项目,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基坑及毗邻道路检测项目
委托代理编号:HNHM2023-YZ-02
供应商来源:网上公开征集
是否允许联合体:第1包:否
工期:90天
采购项目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分包号 |
包名称 |
项目基本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1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基坑及毗邻道路检测项目 |
详见文件 |
120000 |
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基坑及毗邻道路检测项目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否 |
否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需提供开具增值税证明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本工程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无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需提供承诺书)
6.未列入采购人湖南省邮政分公司、常德市分公司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省邮政分公司、常德市分公司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或综合办公室。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证照齐全,在有效期内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符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在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时要求同时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供谈判小组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视为无效投标。
2.为确保本项目施工质量及进度,投标人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
四、谈判文件的领取
4.1领取时间:2023年02月03日起至2023年02月07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领取地点:湖南华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凯特国际1栋3单元1006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六、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时间、谈判地点
6.1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时间:2023年02月13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 谈判地点:湖南华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凯特国际1栋3单元1006室)。
七、其他说明
1.采购人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谈判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
联系人:裴女士
联系电话:0736-781312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凯特国际
联系人:胡女士 苏女士 联系电话:0736-7818518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________________]相关内容,
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
材 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 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