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业务单册印刷采购,委托代理编号:HXYDZ-20230202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业务单册印刷采购
2、委托代理编号:HXYDZ-2023020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项 ) |
预算(元) |
整包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业务单册印刷采购 |
1 |
2300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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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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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包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业务单册印刷采购 |
详见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需求 |
1、合同年限:2023年-2024年。 2、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若成品在采购人保存中出现任何质量问题,要求无条件更换,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交货时间和地点: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分批次送货。 4、付款方式:在印制工作完成后3日内对印制项目予以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确认。验收合格后,印制方应向甲方提供足额合法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90日内,以转账方式向印制方支付当次印制费用。 5、结算方式:根据实际印制情况确定付款次数,按实结算,但不能超过成交金额。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是(√)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1.2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书面承诺。
1.4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5申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6供应商承诺能为本项目所供服务开具有效合法的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或自行承诺。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款。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营业执照中须具有印刷经营范围,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3年有同类型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办法
请于2023年 2 月 20 日至2023年 2 月 24 日,每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8:00—12:00(北京时间,下同),15:00—17:00,在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3 月 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731-58264884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
联 系 人:李敏、张相悟
电 话:0731-58560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