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CIT-GN-2023020017)
一、内容:
(一)、原第一章 五、合格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增加:
1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范围包含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
(二)、原第三章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增加:
1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范围包含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
(三)、原第四章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增加:
1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范围包含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第五章★三、技术、服务要求新增:
16.供应商参标提供的所有人员资质需与实际服务提供的人员资质保持一致。
(五)、原第九章第五条 考核细则:
1.甲方根据菜品满意度得分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满分为 100 分,考核标准为每季度平均分不低于 80 分。每季度考核结束,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考核结果,乙方需签字确认,菜品满意度如出现低于考核标准,对乙方做出扣除本季服务费 5%的处罚并限期整改,如整改后仍低于考核标准,甲方可直接解除合作协议。
2.乙方于每周四下午 15:30 之前将下一周的周菜单送呈甲方审定,甲方签字同意后开始制作餐品,包间配菜随时要有菜品变化和翻新。
3.考核标准细则详见附件。
变更为:1.甲方根据员工每季度满意度调查打分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分数与服务费用结算挂钩。考核满分为 100 分,考核标准为每季度得分不低于 90 分。每季度考核结束,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考核结果,乙方需签字确认,菜品满意度如出现低于 90 分,按考核分数乘以标准费用得出的结果结算当季费用,并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整改后仍低于考核标准,
甲方可直接提前解除合作协议。
2.乙方为甲方提供餐厨服务的厨师各等级技术职称人数应与中标的承诺一致。若发现不一致
的,每人每天考核费用 2000 元。
3.乙方于每周四下午 15:30 之前将下一周的周菜单送呈甲方审定,甲方签字同意后开始制作餐品,包间配菜随时要有菜品变化和翻新。
4.考核标准细则详见附件。
(六)、其余不变。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暑袜北一街 25 号锦城绿洲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28-8516057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 66 号 2 栋 22 层 1 号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13688045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