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LNCL-2023-005
四、服务内容:
包号 |
服务内容 |
最高限价(万元) |
服务期限 |
中标数量 |
01 |
全市范围单项工程报审金额在0.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以下的结算审计工作。单项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土建、装饰、水暖、电气、监控、报警、消防、防雷、通风等主体和配套单位工程。 |
0.5万元-5万元(含)的项目,500元/次,5万元-10万元(不含)的项目,800元/次。 |
2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1家 |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按照《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第四条 第四款“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公开招标第一次公告的时间是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1日,第二次公告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0日,两次公告最终参与的供应商均只有一家。现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五、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示期:公示期限自2023年3月31日起至2023年4月6日止。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
地 址:锦州市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16-7106042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地址: 锦州市古塔区中央大街三段18号
邮政编码:121000
项目联系人: 赵女士
电 话:13624162286
开户名称: 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凌云支行
账 号:410100655725810
电子邮件:lnclgczjzxyxgs@163.com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