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法院一体化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法院一体化服务外包项目
委托代理编号:HNHM2023-YZ-18
采购预算:117万元
采购结果有效期:一年。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经三轮竞争性磋商未能成立,且报名时间截止时购买磋商文件的合格供应商都不足三家,故按照《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本次拟采取单一来源的方式实施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包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法院一体化服务外包项目
供应商名称:常德智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德市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常德大道与柳叶大道交汇口东北角华鹏国际3#楼6楼612室
四、公示的期限、单一来源文件领取及响应文件评审时间:
1.该项目的公示期限:2023年05月22日
2.本项目单一来源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05月22日8:30至17:00时;领取地址:湖南华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凯特国际1栋3单元1006室)。
3本项目单一来源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为响应文件评审时间:2023年05月25日9时00分
4.单一来源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湖南华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凯特国际1栋3单元1006室)。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贰万元整,由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转账(电汇)
该款项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递交,从供应商工商注册所在地银行基本结算账户汇至指定账户上,不接受现金和基本账户以外银行账户转入的保证金。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按照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账号返还。
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湖南华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账 号:160733305
六、公示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宜: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36-781312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凯特国际
联系人:胡女士 苏女士
联系电话:0736-7818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