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2023年法院E键送达打印机租赁项目(项目编号:NBPOST-FW-2023016)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2023年法院E键送达打印机租赁项目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速递部与法院合作的E键送达项目,需租赁5台全新的专用高速彩色打印设备与项目配套,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维保、耗材供应(含纸张)等。本项目不划分标包,确定1名成交人,预估采购金额80万元(含税)。
服务名称 |
最高限价 |
数量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金额 |
法院E键送达打印机租赁(含打印用纸) |
≤6600元/台/月 |
5台 |
80万元 |
备注:实际采购数量及采购金额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二)报价:本项目所需的打印机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保(延保)以及使用的打印纸张、墨盒等耗材、日常维修等均由应答人提供,最后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增值税发票税费、人工费、材料费、维护费、运输配送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应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三)服务地址:
宁波市中院:鄞州区兴宁东路568号;
江北法院:江北区清河路28号;
鄞州法院:鄞州区惠风西路88号;
高新法院:高新区创苑路98号智慧园C8号楼;
邮政中心局:鄞州区鄞县大道788号。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年(合同结束前,如果双方合作良好,则合同再续签一年,续签工作由各级单位在本单位招标权限内根据招标流程规定进行)。
(五)供货及安装调试期限:合同签订后1日内完成供货,2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六)需求部门:速递部。
四、拟定的供应商名称
宁波嘉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该项目在经两轮竞争性磋商公告后仅有一家有效应答人对项目进行响应,故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2023年法院E键送达打印机租赁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谈判形式进行采购。
五、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联系人:蒋雨奇
电话:18258177604 电子邮件:jiangyq@chinaccs.cn
六、公示期
2023年06月08日起至2023年06月12日止。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
此公告公示期内有效,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实名反馈。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