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邮政实业有限公司卫生间和办公室窗户及楼顶棚屋和顶面防水及隔热层改造项目(第三次)
三、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浙江省邮政实业有限公司卫生间和办公室窗户及楼顶棚屋和顶面防水及隔热层改造项目,本项目需对南楼二楼西北角卫生间、4号楼2层203办公室窗户、4号楼楼顶棚屋和顶面防水及隔热层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中标一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16.6万元。
服务内容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最高限价 (含税) |
工期 |
预估采购总价 (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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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省邮政实业有限公司卫生间和办公室窗户及楼顶棚屋和顶面防水及隔热层改造项目 |
需对南楼二楼西北角卫生间改造及4号楼2层203办公室窗户及4号楼楼顶棚屋和顶面防水及隔热层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16.6万元 |
30日历天(其中南楼二楼西北角卫生间改造需在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 |
16.6万元 |
(二)报价:①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以及有关补充定额、定额解释及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规定,投标人应根据报价要求,结合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市场行情、技术方案和企业的管理水平,综合分析后自主确定报价。②投标总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招标代理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③本项目投标人以人民币报价;不论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三)项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德胜路289号。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杭州阿斯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经二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后,获取采购文件的应答人只有一家,按照相关规定,本项目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六、公示的期限: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2日;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杭州市莫干山路329号 |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
联 系 人:叶老师 |
项目联系人:陶传林、 曹剑斌 、 陈敏娇 |
电 话:0571-87269625 |
电 话:0571-87981527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938203826@qq.com |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