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收单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为满足全省收单运营、管理的实际需要,现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收单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收单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No.ZJPOST-FW-23033
三、项目概况:随着浙江邮政收单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商户管理、商户维护、后期运营促活以及B、C端的营销互动需求日益增加,结合外省先进经验,省分公司金融业务部提出全省收单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收单业务基础技术及配套运营、管理服务,主要包含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需的平台开发、系统运维、服务器租赁、日常运营、上线培训及推广等。
(二)项目规模:本次采购共计1个合同包,总采购预估额为800.00万元。
合同 包号 |
序号 |
服务 名称 |
主要服务内容 |
业务量划档 (人民币) |
限价 (含税) |
采购预估额 (万元) |
合同 包1 |
1-1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收单运营、管理服务 |
1、平台开发,主要包括:API接口接入、资管系统对接、终端管理模块、数据管理模块、机构管理模块、支付管理模块、进件管理模块、风控管理模块、数据分析模块、商户服务管理模块、商户营销管理模块、营销活动财务管理模块、客户积分兑换模块等; 2、根据甲方业务开展的需求,乙方须采用技术人员(含开发、测试等环节)驻场+远程的方式,提供平台开发、系统维护及更新升级、网络安全保障、API接口调试、技术支持等服务; 3、根据甲方业务开展的需求,乙方须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 4、根据甲方业务开展的需求,乙方须提供7*24小时日常运营服务; 5、云服务器租赁。 |
累计收单交易金额≤250亿 |
平台服务费率≤0.0300‰ |
420.00 |
1-2 |
250亿<累计收单交易金额≤300亿 |
平台服务费率≤0.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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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300亿<累计收单交易金额≤350亿 |
平台服务费率≤0.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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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350亿<累计收单交易金额≤400亿 |
平台服务费率≤0.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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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400亿<累计收单交易金额≤450亿 |
平台服务费率≤0.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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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450亿<累计收单交易金额≤500亿 |
平台服务费率≤0.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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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500亿<累计收单交易金额≤550亿 |
平台服务费率≤0.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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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550亿<累计收单交易金额≤600亿 |
平台服务费率≤0.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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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600亿<累计收单交易金额≤650亿 |
平台服务费率≤0.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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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650亿<累计收单交易金额≤700亿 |
平台服务费率≤0.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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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700亿<累计收单交易金额 |
平台服务费率≤0.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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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支付宝、微信立减金 (不定面值,以立减面值进行结算) |
营销运营服务费率≤12.00% |
3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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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1-1至1-11针对甲方指定收单渠道的方式,在甲方指定收单渠道的通道服务费(含税)基础上,增加收单交易金额*对应档位的平台服务费率(超额累进法)后进行结算。 2、累计收单交易金额指甲方指定收单渠道方式的收单交易总额。 3、1-1至1-11的报价均须逐项递减,即1-2的报价必须小于1-1的报价、1-11的报价必须小于1-10的报价,以此类推。 4、本项目采用按合同年度超额累进计费、按季结算方式。 案例:假设1-1至1-11的平台服务费率依次为0.0300‰、0.0295‰、0.0290‰、0.0285‰、0.0280‰、0.0275‰、0.0270‰、0.0265‰、0.0260‰、0.0255‰、0.0250‰,一至四季度收单交易金额分别为140亿、160亿、180亿、220亿,即: 一季度结算费用=1400000*0.0300‰=42万; 二季度结算费用=1100000*0.0300‰+500000*0.0295‰=47.75万; 三季度结算费用=500000*0.0290‰+500000*0.0285‰+500000*0.0280‰+300000*0.0275‰=51万; 四季度结算费用=200000*0.0275‰+500000*0.0270‰+500000*0.0265‰+500000*0.0260‰+500000*0.0255‰=58万。 5、1-12用于支付宝、微信立减金形式的线上营销活动,按实际立减面值*营销运营服务费率进行结算,例:满10减4元,4元即为立减面值。 |
备注: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三)服务期限:二年,合同到期前3个月,若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续签一年。
(四)平台基础功能开发周期:30日历天。
备注:基础功能包括API接口接入、终端管理模块、数据管理模块、机构管理模块、支付管理模块、进件管理模块、风控管理模块、数据分析模块、商户服务管理模块、营销活动财务管理、商户营销管理模块(部分功能)。
(五)平台全部功能开发周期:60日历天。
(六)报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且应答人报价要求保留4位小数(例:0.0300‰,不足4位小数的,则默认不足部分为0),若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或超过限价将做无效标处理。该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开发费、系统维护及更新升级费、网络安全保障费、API接口调试费、技术支持费、服务器租赁费、活动运营、上线培训及推广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税费、规费、利润、风险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六、单一来源采购对象:福州四九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如下:参照《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版)》第四条“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相关要求。
八、公示期限: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4日
九、举报部门:
本项目的举报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0571-87269885
十、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26946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13806731528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