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平潭对台邮件处理中心物业服务
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平潭对台邮件处理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202307FY-005)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平潭对台邮件处理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202307FY-005
3、项目概述:平潭对台邮件处理中心物业服务,包含平潭对台邮件处理中心大楼一层及外侧场地的保洁、安防、水电、消控、绿化等,服务面积约1.5万平米。
4、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最高限价 |
预计采购金额 |
服务期限 |
磋商保证金 |
平潭对台邮件处理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
1.81元/月/m2 |
32.64万元 |
壹年 |
6000元 |
注:
(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1.81元/月/m2,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报价应包含本项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人员福利、服装费、加班费、人员保险(医社保及商业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所有报价均为含税价。
(4)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5、供应商资格条件:
响应人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与邮政企业合作过程中无违法或无不良记录,未发生法律纠纷的供应商。响应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如为复印件的,另加盖与原件一致章):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载明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项目);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响应人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企业缴纳税收凭据复印件。若是依法免税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按响应文件格式);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8)响应人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对列入网站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其响应将被拒绝;
(9)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按响应文件格式)
(10)承诺与声明;(按响应文件格式)
(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投标响应: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公司,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提供承诺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响应。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请于[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4日],[9:00到12:00,14:30到17:00] (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电联到本公司报名。采购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采购人可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全部通过电子方式获取,潜在供应商须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响应人信息表”并加盖公章连同购买采购文件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本公司联系人邮箱(fzyzcg87579079@163.com,联系电话:0591-87579079),采购人收到邮件后即将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响应人(如需纸质采购文件,请至采购人采购组领取)。未办理手续的不受理其响应报价。
响应人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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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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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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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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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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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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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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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7、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地点、递交时间及签到: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7月26日上午9:30之前提交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12楼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网发布。
9、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10号邮政国际综合楼12楼采购组
联系人:卓荣
电话:0591-87579079 1335827616
报名费及磋商保证金汇入账号
开户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高桥支行
帐 号:1402 2253 1960 0012 216
(请注明用途及项目编号202307FY-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