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华东物流仓储中心工艺设备配套AGV(小黄人)分拣系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采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华东物流仓储中心工艺设备配套AGV(小黄人)分拣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POST-HW-23015
2.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概况:本项目是针对现华东仓储物流中心分拣机配备项目中中轻飘异型件分拣能力不足而新增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为省金华市义乌市祥瑞路与鸿运路交叉口北400米中国邮政华东仓储中心B楼一层承载平台。本项目需和主项目同期交叉施工并同期完工。
5.资金预算:预估采购金额277.1万元(含税)。
6.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计1个标包,中标1家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277.1万元。
序号 |
采购内容 |
子系统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包含对象 |
备注 |
投标限价(含税、万元) |
1 |
AGV(小黄人)分拣系统 |
机器人分拣系统 |
1 |
套 |
分拣机器人主机、供件扫描设备、称重设备(可选)、充电桩 |
机器人、供件位数量满足4000件/小时产能需求;含机器人分拣桌平台 |
277.1 |
2 |
格口系统 |
240 |
套 |
格口输送滚筒 集包支架 |
|||
3 |
集包系统 |
1 |
套 |
格口终端 |
备注:1.投标人须以“标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且以“标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2.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通过初验并开始试运行。
3.质保期:自产品终验交付之日起,2年的原厂质保服务。
4.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供应商须与招标人联系并确定时间后,自行前往踏勘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负。
(二)报价:包含合同设备及相关配件、专用工具的购买款、合同设备至安装现场的运输费、施工现场技术服务费、设备安装、调试费用、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费、品质保证期内的维修费、服务费及合同设备交付前产生的所有费用。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或超过限价的将被否决。
(三)项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祥瑞路与鸿运路交叉口北400米中国邮政。
(四)需求单位:中国邮政有限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二、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按照《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经两轮公开招标、一轮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未能成立,且第三轮公开竞争性磋商只有一家供应商报名,项目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浙江立镖机器人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2023年8月11日9时00分至2023年8月14日17时00分。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329号
联系人:俞老师 联系电话:15925618810
代理公司名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558号绿城西溪诚园诚公馆1号楼9楼
联系人:赵工 电话:15057132375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