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仙游县“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项目

2023-08-22来源:中国邮政网

  莆田仙游县“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E3503220301200176001

  澄

  清

  修

  改

  (一)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仙游县分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3年08月22日

 

  莆田仙游县“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项目澄清修改(一)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原招标文件专用本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通用本补正数据表

  序号

  条款号

  原通用本内容

  补正后内容

  1

  通用本第五章第二节第三点

  三、 采用简易评标法招标的项目,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量偏差错误的修正按照第四章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执行,综合单价偏差超过10%时按实调整,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修订为“三、采用简易评标法招标的项目,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量偏差错误的修正按照第四章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执行,综合单价偏差按实调整,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2

  通用本第2章第2节投标须知第18.3条款

  18.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修订为“18.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更改为:

  序号

  条款号

  原通用本内容

  补正后内容

  1

  通用本第五章第二节第三点

  三、 采用简易评标法招标的项目,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量偏差错误的修正按照第四章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执行,综合单价偏差超过10%时按实调整,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修订为“三、采用简易评标法招标的项目,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量偏差错误的修正按照第四章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执行,综合单价偏差按实调整,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2

  通用本第2章第2节投标须知第18.3条款

  18.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修订为“18.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投标保函(附件2-1)

  • 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 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 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附件2-3)

  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1.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如有不相符的,以本澄清修改为准。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仙游县分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