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物流收寄、营业揽收服务项目(第三次) 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2023-09-14来源:中国邮政网

  现对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物流收寄、营业揽收服务项目(第三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单位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物流收寄、营业揽收服务项目(第三次)

  三、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JXPOST-HY2023-010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中标一个供应商,预估全合同期(2年)采购金额为47万元(含税)。

  序号

  服务名称

  报价区间

  限价

  合同期内预估采购金额

  (营业收入)

  结算比例点数(含税)

  1

  物流收寄

  月收入15万(含)以下

  0.062

  47万元

  月收入15万(不含)-18万(含)

  0.060

  月收入18万(不含)-21万(含)

  0.058

  月收入21万(不含)-24万(含)

  0.056

  月收入24万(不含)-27万(含)

  0.054

  月收入27万(不含)-30万(含)

  0.052

  月收入30万(不含)以上

  0.050

  2

  营业揽收

  月收入3000(含)以下

  0.5

  月收入3000(不含)-5000(含)

  0.45

  月收入5000(不含)-7000(含)

  0.4

  月收入 7000(不含)-10000(含)

  0.35

  月收入10000(不含)以上

  0.3

  (一)采购人制定的具体服务规范和标准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详见附件1),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随时补充或更新相关服务规范和标准,并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当按照更新后的规范和标准要求保质保量交付工作成果。

  (二)投标人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及采购人的交接规范对邮件的数量、质量进行核对,并按收发邮件路单/派车单准确交接,确保邮件安全。

  (三)采购人提供车辆、设备的,由投标人负责维护保养;因自然损耗设备损坏的,一般由采购人负责更新、重置、处置。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由投标人负责更新、重置。投标人提供车辆、设备的,由投标人负责维护保养和更新、重置。

  (四)计价方式

  在乙方保证时限、质量的基础上,甲方根据测算方式分档计算、累进计酬:物流收寄外包费=业务收入*计酬比例;营业揽收外包费=业务收入*计酬比例。并按月汇总据实结算。

  (五)外包服务费结算的核定: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评价后,按月向乙方支付外包服务费。乙方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考核扣款及赔偿,甲方有权从当月外包服务费中直接扣除。外包服务考核标准详见附件2。

  (六)对账周期:甲乙双方每月进行一次对账,以甲方信息系统中统计数据作为对账依据。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浙江中惠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该项目经两次公开招标,最终有效供应商只有一家,根据相关规定,现转为单一来源,邀请浙江中惠服务外包有限公司进行谈判。

  七、公示期限:2023年09月14日至2023年09月16日

  八、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联系人:蓝老师

  联系电话:0578-271028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1380673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