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海县分公司2023年区内揽收运输采购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NBPOST-FW-2023031)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海县分公司2023年区内揽收运输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采购内容:(一)本项目需采购宁海县分公司区内揽收运输外包服务,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一个供应商,总预估采购金额66.4万元(含税人民币),具体清单如下:
服务名称 |
路向 |
预估趟次 |
预估里程 |
最高限价(含税) |
报价权重 |
预估服务期内采购金额(元) |
服务期限 |
宁海县分公司区内揽收运输外包 |
得力-宁海处理中心(日均5趟) |
1825 |
4公里 |
207.73元 |
57.50% |
379099.18 |
1+1 |
西店-宁海处理中心(日均3趟) |
960 |
17公里 |
268.27元 |
37.00% |
257535.69 |
||
长街-宁海处理中心 |
30 |
35公里 |
351.98元 |
1.5% |
10559.37 |
||
岔路-宁海处理中心 |
30 |
26公里 |
319.47元 |
1.5% |
9584.09 |
||
梅林-宁海处理中心 |
30 |
7公里 |
244.92元 |
1.5% |
7347.68 |
备注:本次限价测算油料费成本为油价7.16/升(为2023年6月1日最新一次0#柴油油价调整数据)。
外包模式:邮件短驳运输外包,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运输路线,响应分公司要求车型,在规定时限范围内靠港、装车完毕后发车、到达目的地,结算量按路线按趟次结算。实际采购合同相关趟次及采购金额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二)报价:运邮全环节外包,应答报价应包括供应商承担运邮环节中车辆、人员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应承担的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如侵权赔偿、罚款等)等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设备成本及市场价格波动存在的合同风险。
①供应商严禁使用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上或使用年限在8年以上的车辆承担邮件运输任务。
②按指定运邮路线趟次进行区别计价,邮路里程按高德地图进行测定。分公司通过每日派车记录,手工登记,双方确认为准;后期如可使用邮政车管平台委办派车系统取数,及时切换区分路线,汇总统计。
③旺季结算上浮上限及期限:为保证旺季用车调配,根据双十一旺季和春节旺季市场实际供需情况,对旺季期间的邮路价格在合同结算价的基础上进行上浮,其中11月1日--11月5日、11月11日--11月17日,12月12日--12月16日,农历腊月25日--30日,次年正月4日--10日的上浮比例为15%。旺季周期可根据运营经双方确认后按实际调整(旺季前双方书面确认),但一个自然年内上浮天数不超过30天,日常使用车辆(8-9月日均使用车辆趟次)除外。
④结算价油价联动机制:采购人按每月1日启动运价与油价联动调节机制。调节机制内容:当月1日的中石化0#柴油零售价与招标公告发出日基准中石化0#柴油价格的涨跌幅度大于5%时,按以下计算公式重新计算运价,调整后的运价=调节前的运价+运费差价;
运费差价=邮路公里数/100*标准车百公里油耗标准(9.6米厢式车24升)x(当月1日中石化0#柴油零售价-基准运价对应的中石化0#柴油零售价);
⑤临时路线派车,临时路线运价计算机制:若临时出现增加运输线路未详细约定的,按照变动里程调整结算运价:新路线单程运价= 平均里程单价*新路线高德里程,平均里程单价为合同内线路单价合计/里程合计。
⑥发车到达后,未及时装车/卸车,运价补偿机制:双方可约定外包单位车辆出现到达装车或到达卸车等待时间超24小时,发包方可向外包方进行额外补偿300元/车/日;
⑦标准车型与其他车型对应关系如下表:
车长 |
车型 |
容间 |
折算系数 |
4.2m |
5吨 |
>=17m3 |
0.65 |
7.5-9.59m |
8吨 |
>=45m3 |
0.85 |
9.6-12.49m |
12吨 |
>=55m3 |
1.0 |
12.5-15.9m |
16吨 |
>=85m3 |
1.2 |
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当符合分公司的车型(吨位)需求,当供应商调派的车型载重量大于分公司需求时,分公司有权按分公司要求的需求配载量装车后发车,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当供应商未按要求派车或调派的车型小于分公司需求的车型时,分公司有权要求供应商增派车辆或追究供应商承担无法满足运能的相应责任。
⑧过路过桥费调控机制:若合同期内,国家针对公路收费进行调整,则双方须本着“红利共享、成本共担”原则进行协商处理,分公司应享受或承担50%的调整金额。
*(三)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若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合同结束前,如果双方合作良好,则合同再续签一年,续签工作由各级单位在本单位招标权限内根据招标流程规定进行)。
四、拟定的供应商名称
宁波市海曙八方物流有限公司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该项目在经两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后仅有一家有效应答人对项目进行响应,故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海县分公司2023年区内揽收运输采购项目(第三次)采用单一来源谈判形式进行采购。
六、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联系人:蒋雨奇
电话:18258177604 电子邮件:jiangyq@chinaccs.cn
七、公示期
2023年09月28日起至2023年10月7日止。
八、异议的受理方式
此公告公示期内有效,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实名反馈。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