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LSPOST-FW-20230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分公司退换货项目揽收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景宁畲族自治县分公司退换货项目揽收业务外包服务。
(五)资金预算:预估采购金额71.4565万元(含税)。
(六)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成交一个供应商,服务期2年。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71.4565万元(含税)。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月日均揽收量(万件/天) |
最高限价(含税) |
合同期内预估业务量(万件) |
合同期内预估采购金额(万元) |
评分权重 |
1 |
退换货上门揽收服务 |
要求按区域、时限上门揽收、收寄系统信息录入、装袋、内部处理:数据封发。 |
0.02万件(含)以下 |
≤5.4154元/件 |
5.9670 |
32.3139 |
45% |
0.02万件-0.04万件(含)以下 |
≤4.5414元/件 |
7.6500 |
34.7420 |
49% |
|||
0.04万件以上 |
≤4.3657元/件 |
1.008 |
4.4006 |
6% |
注:(1)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2)系统取数路径:甲乙双方每月进行一次对账,以退换货相关平台指标监控,甲方信息系统中新一代系统中对应协议客户揽收成功明细相匹配订单为准统计数据作为对账依据。经考核评价后支付外包服务费用。
2.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成本、生产用车(车辆、油费、修理费、保险费(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商业保险(无免赔额、保险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等一切费用)、场地、水电、邮袋、袋牌、面单、包装袋、包装箱、胶带等业务耗材、PDA(型号采购人指定)、电脑、蓝牙打印机、便携电子秤等设备以及相关的办公用品、固定资产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并已考虑成交人外包的揽收区域特点如段道长度、区域揽收量、服务质量要求、异形件占比、淡旺季、节假日等因素。除此以外,采购人无需再向成交人及其从业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若应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3.合同期限:2年。
4.服务地点:浙江省景宁县范围内。
5.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分公司。
二、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按照《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经三轮公开竞争性磋商,且第二轮和第三轮均只有一家供应商报名,项目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浙江中惠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2023年9月28日9时00分至2023年10月7日17时00分。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2号
联系人:蓝老师
联系电话:0578-2710282
代理公司名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558号绿城西溪诚园诚公馆1号楼9楼
联系人:赵工 电话:15057132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