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双十一及旺季备用运能紧急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2023-11-03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双十一及旺季备用运能紧急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双十一及旺季备用运能紧急采购项目”(采购编号:CZYZCG-20231103)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双十一及旺季备用运能紧急采购项目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郴州市万路达物流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12.00万元。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控制单价。8吨箱式货运车,往返里程在200-400公里之间的,价格不高于0.498元/吨.公里;12吨箱式货运车,往返里程在200-400公里之间的,价格不高于0.432元/吨.公里。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2月8日。

  采购内容如下:

  2023-2024年双十一及旺季期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往返汝城、桂东、安仁3个县分公司的区内支线邮路备用运能外包服务紧急采购。

  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择成交供应商一名,不允许转包分包。

  2.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高速路费核定:汝城支线260元/趟次(往返)、桂东支线320元/趟次(往返)。

  4.实际服务费按照双方确认的“派车单”为结算依据,总服务费采购人不作承诺。

  二、选择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

  2023年11月1日,经上级机构授权就双十一及旺季备用运能进行紧急采购。

  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紧急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国邮政〔2020〕854号)第三条第二点“企业生产经营中突发包括但不限于险情、隐患、设备停机或中断服务事故,以及突发紧急任务活动等不可预见情况,现有物资(或服务)采购合同协议没有涵盖或不能满足需求,常规采购流程无法满足需要,必须立即采购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紧急采购的适用情形,本项目需与供应商后评估考评为优的郴州市万路达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四、公示期

  本公告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向采购人提出。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

  地    址:郴州市五岭路10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7373107550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