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慈溪市分公司邮件内部处理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采前公示
项目编号:ZJPOST-FW-230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慈溪市分公司邮件内部处理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JPOST-FW-23051;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解车、卸车、分剔、粗分、细分、人工集包分拣封发、包分机供件、包分机摆件、 包分机集包封发、邮件分拨转运、散件外走、异形件和疑难件处理、总包转运、装车扫描、装车、制单、封车发运、工单处理、挂信处理、报刊杂志转驳、邮袋容器整理和场地清洁等全流程。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成交一个供应商。服务期3年,服务期内总预估采购金额3576.76万元(含税)。
标包包 |
服务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报价阶梯(月日均处理量) |
限价(含税、元/件) |
评分权重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含税、万元) |
1 |
1-1 |
出口邮件处理 |
包含但不限于:解车、卸车、分剔、粗 分、细分、人工集包分拣封发、包分机供件、包分机摆件、 包分机集包封发、邮件分拨转运、散件外走、异形件和疑难 件处理、总包转运、装车扫描、装车、制单、封车发运、工单处理、挂信处理、报刊杂志转驳、邮袋容器整理和场地清洁等全流程 |
10万以下 |
0.1632元/件 |
3.00% |
3年 |
1985.30 |
1-2 |
10万(含)-15万 |
0.1352元/件 |
33.00% |
|||||
1-3 |
15万(含)-20万 |
0.1220元/件 |
18.00% |
|||||
1-4 |
20万(含)-25万 |
0.1136元/件 |
1.00% |
|||||
1-5 |
25万(含)以上 |
0.1077元/件 |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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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进口邮件处理 |
7万以下 |
0.1816元/件 |
2.00% |
156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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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7万(含)-11万 |
0.1501元/件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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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11万(含)-15万 |
0.1335元/件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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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15万(含)-19万 |
0.1250元/件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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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19万(含)以上 |
0.1142元/件 |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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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总包经转 |
1000袋以下 |
0.2760 元/袋(件) |
0.50% |
21.55 |
|||
1-12 |
1000袋(含)-1500袋 |
0.2453 元/袋(件) |
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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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1500袋(件)(含)以上 |
0.2300 元/袋(件) |
0.20% |
注:(1)应答人须以“标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并且以“标包”为单位提供应答文件,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2)本项目为供应商带设备业务外包(包含邮件处理、设备投入、PDA、打印机、预制大面单、扎带及封包线、包装使用的透明胶带、薄膜袋等耗材及所投设备的维护、维修及分拣机信息接口费用等)。
(3)新一代寄递平台中,处理量包含人工封发量和包分机齐格封发量、散件配发量及总包经转量。
(4)具体采购量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5)外包公司成交后,按邮政方通知启动进场安装,在 60 天内完成自动分拣机及相关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运营。
(6)业务量区间按当月日均业务量确定所在区间(月总量/当月实际作业天数),且该月内所有业务量均按所在业务量区间计算价格。如:2023年11月进口邮件处理业务当月合计业务量为450万件,450万件/30天数=15万件/天,则11月结算价格为月日均处理量15(含)-20万区间对应的结算单价。
(7)邮袋容器整理、调拨,普服邮件总包盘驳(含报刊、杂志等无法取数邮件)、邮件搬运等处理不再另行结算。
(8)供应商报价已包含:安装(改造)自动矩阵和直连装车垛口、双层高速交叉带小件分拣机等设备,自带物料耗材(预制大面单、扎带及封包线、包装使用的透明胶带、薄膜袋)、PDA及打印机设备,投产设备能力不低于邮政相关设备的技术规范要求和慈溪分公司的设备能力需求。
(9)成交方所投设备,必须符合邮方提出的技术规范和使用要求,安装过程中,由邮方指定的监理公司负责监督施工情况,监理费由成交方承担。设备安装调试如果没有在要求时间前完成,每延迟一天,扣违约金5000元/天。
(10)外包公司人员稳定性或者熟练工要求不低于作业生产人员的70%。对新招聘人员,外包公司做到上岗前进行业务操作培训。因培训不到位引起的责任,由外包公司承担。并按附件2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11)供应商需承担合同期内场地设备的保养及维修。
(12)外包计件方式
1)外包计价方式:外包服务费采取按量计费方式,按出口处理、进口处理、总包经转区别定价,月日均处理量分别划分阶梯区间,月全量分别靠档结算。(总包经转取数路径:新一代>监控统计> 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处理量>处理总量>总包经转。进出口处理量取数路径:新一代>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工作量,根据使用工号进行区分。总结算量不超过新一代>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处理量>处理量数据。)
2)杨梅极速鲜邮件的结算方式按总包经转类成交价进行结算,杨梅极速鲜的处理量计入总包经转量中计算阶梯价。
3)出口处理环节邮件结算量累计达到15107万件以后出口处理各业务量区间结算单价均下调0.0568元/件。进口处理环节结算量累计达到10739万件以后进口处理各业务量区间结算单价均下调0.0533元/件。
4)出口处理环节累计结算量达15107万件且进口处理环节累计结算量达10739万件后或者合同期到期后设备无条件归采购人处理。
(14)*本项目组织安排潜在应答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参加采购人组织的现场踏勘的(现场核实签字为准),投标人将被取消应答资格。供应商与采购人联系并确定时间后,自行前往踏勘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负。
2.项目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设备投入、税费、人工费、应答人资源配置所需的费用以及相关的管理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应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设备入场改造期间内由乙方按新成交价执行内部处理服务。
4.项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横河镇杨梅大道北路800号慈溪邮件处理中心。
5.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慈溪市分公司
二、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按照《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经两轮公开招标,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一家供应商报名,项目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浙江万才物流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13日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5日17时00分。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代理公司名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558号绿城西溪诚园诚公馆1号楼9楼
联系人:赵工
电话:15057132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