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出口标快处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一、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出口标快处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采购项目编号:WZPOST-FW-202403。
四、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本次项目需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出口标快处理外包服务。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一个标包,中标1-2家供应商。如中标2家供应商,其中一家为项目实施供应商,另一家为项目备用供应商。服务期限1年,预估总采购额220万元(含税)。
服务名称 | 月日均处理量 | *最高限价(含税,元/件) | 预估业务量(件) | 预估金额(含税,元) | 评分权重 | |
1 | 出口特快散件处理 | 1.2万(含)以下 | 0.3924元/件 | 4346148件 | 1705428.5元 | 77.26% |
1.2-1.8万(含) | 0.3148元/件 | 1580236件 | 497458.29元 | 22.54% | ||
1.8万以上 | 0.2174元/件 | 20756件 | 4512.3544元 | 0.20% |
备注:1.投标人须以“标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并且以“标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2.上表采购额为预估金额,具体以实际业务数据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3.业务量取数口径:新一代系统-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一工作量一按标快人员筛选一人工封发内件数相加(系统如有更新,按照系统最新版执行)。
4.采购人提供:场地及改造、物业、物料(大袋牌、邮袋、封包线)、网络、PDA、监控、消防等硬件设施投入。
5、工作要求:中标人作业人员必须通过温州邮区中心考试,中标人不得安排考试不合格人员作业,如有违反按照每次每人50000元支付违约款。
(二)服务期限:1年。合同到期后,如中标人达到招标人各项服务标准(满意程度等),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一年。
(三)服务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滨海四路93号。
(四)现场踏勘:投标人须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7日内自行前往踏勘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负,并在投标时提供相关负责人员签字材料。联系人:陈文俊,13806682255。*若投标人不参加现场踏勘,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项目设备:本服务项目的主要设备由招标人提供,招标人负责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因自然损耗设备损坏的,一般由招标人负责更新、重置、处置。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由中标人负责更新、重置。
(六)投标报价:即为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应承担的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以等全部费用,并已考虑外包服务特点如流程工艺、处理作业量、服务质量要求、淡旺季、节假日等因素。业务外包费用按照分档累计进行结算。*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或超过最高限价,将否决其报价。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浙江红海力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瑞安分公司。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该项目第一次招标公告于2024年4月2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家,按照相关规定,本项目流标。该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于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在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前只有浙江红海力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瑞安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少于3家,按照相关规定,本项目流标。按照采购方案的规定“重新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只有1个的,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本项目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七、公示的期限: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6日;
八、异议的受理方式: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电话:15957785772
邮箱:jiangliangliang.gyl@chinaccs.cn
地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