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南京邮区中心一号楼小件机搬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南京邮区中心一号楼小件机搬迁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1.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南京邮区中心小件机搬迁项目,包括小件机的拆卸、搬运、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保障搬迁后设备的正常使用。本次搬迁设备从东杨坊100号南京邮区中心一号楼到江宁区凌霄路东菜鸟仓,距离约46公里。,预算47.85万元(含税),本项目设置单项限价。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序号 |
搬迁内容 |
类别 |
单位 |
数量 |
投标限价(元) |
1 |
设备拆除(线体部分) |
小车 |
个 |
290 |
100000 |
2 |
格口 |
个 |
288 |
||
3 |
供包台 |
个 |
14 |
||
4 |
电气拆除 |
配电箱、服务器等 |
套 |
1 |
16500 |
5 |
运输 |
设备、电气运输 |
套 |
1 |
44000 |
6 |
设备安装(线体、电气) |
小车 |
个 |
290 |
250000 |
7 |
格口 |
个 |
288 |
||
8 |
供包台 |
个 |
14 |
||
9 |
配电箱、服务器等 |
套 |
1 |
||
10 |
电气调试 |
交叉带电气调试(包含单件分离、摆轮等设备的的系统联调) |
套 |
1 |
40000 |
11 |
损坏费用 |
搬迁损耗 |
套 |
1 |
28000 |
合计 |
478500 |
2.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本次小件机原安装供应商为浙江星程吉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搬迁过程中必然会产生部分配件的损耗,由原厂家施工可以保持设备的配套性,以及设备在后续使用中,维护的便捷性、配件的通用性,保证服务的质量及连续性等,而且现有小件机还有约四年的质保期,由原厂家继续负责实施可以不影响现有质保期,符合《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版)》第四条第(三)款第1条“涉及设备扩容、升级及相关服务采购,除原供应商外,其他供应商不具备相关实施能力或实施后会影响设备功能服务的”的规定。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3.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浙江星程吉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日,共3天。
5.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21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栋B座10楼
联 系 人:王康仪
电 话:18724020960
电子邮件:wangkangyi.jswy@chinacc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