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分公司从亳州市分公司搬迁直线分拣机至固镇县邮件处理场地服务项目(三次)】变更公告

2024-07-05来源:

蚌埠市分公司从亳州市分公司搬迁直线分拣机至固镇县邮件处理场地服务项目(三次)

更正公告

 

致各投标单位:

现对“蚌埠市分公司从亳州市分公司搬迁直线分拣机至固镇县邮件处理场地服务项目(三次)(项目编号:BJJZ-2024-06-0623)”发布报价文件中合同范本中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更正内容如下:

 

原内容:  

(二)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为期__1___年的(原厂)设备与维护保养服务,自初验合格日起计算。乙方应针对甲方设备建立完善的维护管理服务系统,记录等信息并可供查询。

 

修改为:

(二)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为期_____年的(原厂)设备与维护保养服务,自初验合格日起计算。乙方应针对甲方设备建立完善的维护管理服务系统,记录等信息并可供查询。

 

谈判文件其它内容不变,给投标单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