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
渠道分销配送环节业务外包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渠道分销配送环节业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ZKGSF(ZB)-20241745),比选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比选的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能力的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报名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渠道分销配送环节业务外包项目
1.2预算金额:总预算金额22.21万元
1.3最高限价:20.4078万元,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据实结算,投标单位需报总价和单价,均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
环节 |
分销产品配送里程 (公里) |
结算 单价 |
理货工时(小时) |
结算 单价 |
装卸搬运 计件 |
结算 单价(元) |
费用(元) |
年最高限价 |
28866 |
1.24 |
1080 |
58 |
144000 |
0.62 |
204078 |
32727 |
0.5 |
||||||
月最高限价 |
2405 |
1.24 |
90 |
58 |
12000 |
0.62 |
17005.7 |
2727 |
0.5 |
||||||
备注 |
1、里程月上限2405公里、理货工作月上限90小时、装卸件数月上限14727件; 2、搬运货物基础量为12000件/月,结算标准0.62元/件,如超过基础量按0.5元/件结算; 3、整体费用月上限17005.7元,年上限204078元。 |
1.4采购内容:分为理货、分销产品配送、装卸搬运货物三个环节。具体包括库房叉车作业、市内运输驾驶、市内订单配送服务及异地订单配送服务。还包括兼顾完成库房的产品上架、理货工作。
理货:负责库房叉车上架作业及日常理货工作。
市内运输驾驶:负责市内网点、邮乐购站点、货站、机构客户订单配送中的车辆驾驶工作。
市内订单配送服务:负责市内网点、邮乐购站点、货站、机构客户的订单配送工作。
异地订单配送服务:负责市区外中短途订单的运输及配送工作。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6技术(服务)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
2.参选人资格要求
1.合法经营,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资质。依法进行法人登记,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劳务承包、劳务外包、劳务分包、服务外包、作业外包等项目;特殊经营的,应取得监管部门许可。
2.综合实力较强,既往信誉良好,价格水平合理适中。具有较强的劳动力资源获取能力;能够依法进行用工管理,安全合规使用劳动用工。
3.外包商应建立有完善的劳动用工、薪酬福利、绩效管理、安全生产等内部管理制度,能够依法履行用人主体责任。
4.外包商应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对其员工提供相应劳动保护,严格落实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5.外包商应具有突发事件的应急业务处理能力,拥有较强的劳动力资源获取能力,能够满足业务高峰期的用工需求。
6.服务商后评估制度:邮政方将定期对入围服务商进行评估,如有质量或服务问题,并在邮政方通知后未及时纠正的,邮政方可终止合同。
7.黑名单情况:列入中国邮政采购服务商黑名单及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服务商,不得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吉林省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实行永久全品目全省范围准入限制。
8.服务商需向邮政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服务商在履行完合同义务且通过邮政方的供应商后评估考评后,邮政方全额返还服务商向邮政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9.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0.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11.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9.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邮箱报名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以下要求的资料清晰可辨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一个文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公司邮箱(303921174@qq.com),邮件主题以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命名,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相应的资质证书
(2)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上述网站相关截图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转账。比选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购买单位的电子邮箱中。电子版比选文件与纸质书面比选文件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1.以上资料须将原件扫描件盖鲜章后,按照顺序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上述邮箱并致电确认,联系电话:15643497560。
2.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后,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获取资料齐全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word版、签字版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及付款凭证发送至上述邮箱。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09时0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彩宇大街川渝.泓泰国际-环球贸易中心一期2号楼25楼开标室(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
地 址: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3号
比选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彩宇大街川渝.泓泰国际-环球贸易中心一期2号楼
联系方式:夏新星;15643497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