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2025年网点改造工程(第二、第三批次),分包号:分包一~分包二、比选编号:JSTZCG-2024-11-117

2024-11-25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2025年网点改造工程(第二、第三批次),分包号:分包一~分包二、比选编号:JSTZCG-2024-11-117, 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采购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邀请比选,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2025年网点改造工程(第二、第三批次);

  1.2分包一~分包二预算总金额:278.107018万元人民币(含税);

  1.3分包一~分包二工程规模及采购范围:为泰州市分公司全区5个网点改造,改造内容为原室内拆除、新建、装饰装修、水电安装、土建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分包号

  项目地点

  网点名称

  预算金额(含税)

  工期(日历天)

  分包一

  靖江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季市支局

  645378.88

  60

  姜堰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桥头支局

  606079.92

  分包二

  泰兴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横巷支局

  644834.53

  90

  城北支局

  554250.88

  焦荡支局

  330525.97

  1.4分包划分:本次项目划分为4个分包,其中分包一~分包二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告仅指分包一~分包二;

  1.5各分包成交人数量:1人(注:供应商可同时响应多个分包,但最多只能成交一个分包,评审时按照从分包1至分包4(分包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进行,根据评审小组提出的供应商排名建议,各分包由1名供应商成交,若同一供应商在前面分包响应中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第一名已达一次,则在后面的分包响应中仅参与评审,不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1.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1.7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80%,审计决算后付至审定价的97%,质保期满一个月内支付质保金(无息);

  1.8合同签订主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1.9本项目分包一设置最高限价1251458.80元人民币(含税);分包二设置最高限价1529611.38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各分包响应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或不符合“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函”中的报价要求,其响应将被否决。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比选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3.评选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选方法:综合评估法。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4-2025全省网点类装修改造工程入围供应商(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招标代理、管理、监理、检测等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提供承诺函)

  3.本项目分包2的参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分包1、3、4的参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参选人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以入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4-2025全省网点类装修改造工程项目时投标文件中资质类别及等级为准,参选人后期新获得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将不予认可,评审现场由采购人代表进行核查)

  4.参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参选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提供承诺)

  (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承诺)

  (4)参选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截至参选文件接受截止时间前1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5)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承诺)

  (6)项目经理应为本项目工程改造提供现场驻点服务。(提供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参选人响应。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申请、不接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

  5.比选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11 月 26 日 8 时 30 分至2024年 11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发送邮件(邮件内容:获取报名材料)至联系人邮箱(dingweijie.jswy@chinaccs.cn)中,成功获取报名材料格式后,如实填写后打印并加盖公章发送PDF扫描件至联系人邮箱。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比选文件,上述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丁经理,电话:13376021183)。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5.3比选文件每分包售价  1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比选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项目简称-标书费”(注:购买多个标包的,可以合并支付标书费)。

  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9558 8543 0100 2835 087

  参选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参选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3日09时0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泰州鑫龙飞世纪大酒店1楼3号厅(泰州市海陵区扬州路518号)。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响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登记。

  6.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永定东路299号

  联 系 人:杨经理

  电    话:13852619860

  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扬州600号

  联 系 人:丁伟杰/龚健/张镇宁

  电    话:13376021183/1731599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