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分公司金融武装押运业务外包项目】邀请函采前

2025-01-10来源:

克拉玛依市分公司金融武装押运业务外包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新疆鑫方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分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规定,拟就克拉玛依市分公司金融武装押运业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JXFBZB-2025-0101-2)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分公司金融武装押运业务外包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转单一来源

3、公告日期:第一次:2024年12月26日;第二次:2025年01月03日;

4、采购内容:克拉玛依市分公司现有金融网点27处,清分室1处;

(一)网点早晚款物接送:押运公司在分公司网点每日营业开始前和营业终了后,定时押运款物。

(二)定时或不定时的款物调拨:包括市分公司业务库或网点与人民银行之间,邮储银行

业务库与网点之间,市分公司网点之间,市分公司业务库或网点与上下级行之间、市分公

司业务库或网点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款物调拨。

(三)尾箱的寄库保管业务:押运公司接管业务库后,对分公司寄库的款箱(含大库款箱、各营业网点的现金尾箱、中调箱等)寄库保管等服务,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业务库管理要求,防范风险,确保了分公司的金融寄库押运安全。

5、服务期限:一年

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由于第一次、第二次只有克拉玛依市华旗守押有限责任公司一家报名。鉴于上述原因,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中规定,两次公开招标报名后不足三家的,如有一家单位改用单一来源采购,如有两家改用磋商或谈判,故本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

克拉玛依市华旗守押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克拉玛依市迎宾路29号

四、公示期限

该项目的公示期限自2024年01月10日起至2024年01月16日止

五、异议的受理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反馈给代理机构。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分公司

联系人:刘怡迪       

  话:1809990777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鑫方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话:15628217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