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邮政2025-2026年自助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2025-03-17来源:采购平台

福建邮政2025-2026年自助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1.项目编号:RWZB-2025-050

2.项目名称:福建邮政2025-2026年自助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3.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

联系人:程劼、余燕香、曾星怡   联系电话:0591-87512357   

5.更正及补充事项、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三章:合同草案“√ 银行电汇或转账中履约保证金

    号:1402023209600339267  ”。

现更正为:“账    号:1402023229600352133”

(2)原采购文件第三章:合同草案

1.第一次: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开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及经甲方审核确认的        月至      月运维服务报告后15日内,依据对乙方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结果、合同扣减金额,向乙方支付本次款项,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0%,即人民币       元(小写:¥       元)。

2.第二次:        日前,甲方在收到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开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及经甲方审核确认的    月至      月运维服务报告后15日内,依据对乙方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结果,向乙方支付本次款项,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0%,即人民币       元(小写:¥       元)

现更正为:

“1.第一次: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开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及经甲方审核确认的2025年5月至2025年6月运维服务报告后15日内,依据对乙方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结果、合同扣减金额,向乙方支付本次款项,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5%,即人民币       元(小写:¥       元)。

2.第二次:2026年3月1日前,甲方在收到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开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及经甲方审核确认的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运维服务报告后15日内,依据对乙方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结果,向乙方支付本次款项,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75%,即人民币       元(小写:¥       元)”。

(3)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特此通知!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