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邮政2025-2026年自助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1.项目编号:RWZB-2025-050
2.项目名称:福建邮政2025-2026年自助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3.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
联系人:程劼、余燕香、曾星怡 联系电话:0591-87512357
5.更正及补充事项、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三章:合同草案“√ 银行电汇或转账中履约保证金
账 号:1402023209600339267 ”。
现更正为:“账 号:1402023229600352133” 。
(2)原采购文件第三章:合同草案
“1.第一次: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开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及经甲方审核确认的 年 月至 年 月运维服务报告后15日内,依据对乙方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结果、合同扣减金额,向乙方支付本次款项,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0%,即人民币 元(小写:¥ 元)。
2.第二次: 年 月 日前,甲方在收到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开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及经甲方审核确认的 年 月至 年 月运维服务报告后15日内,依据对乙方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结果,向乙方支付本次款项,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0%,即人民币 元(小写:¥ 元)”。
现更正为:
“1.第一次: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开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及经甲方审核确认的2025年5月至2025年6月运维服务报告后15日内,依据对乙方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结果、合同扣减金额,向乙方支付本次款项,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5%,即人民币 元(小写:¥ 元)。
2.第二次:2026年3月1日前,甲方在收到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开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及经甲方审核确认的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运维服务报告后15日内,依据对乙方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结果,向乙方支付本次款项,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75%,即人民币 元(小写:¥ 元)”。
(3)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特此通知!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