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2025年E键达打印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
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现对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2025年E键达打印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2025年E键达打印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
二、项目编号: LSPOST-FW-2024029
三、项目概况:根据寄递速递部提交、经丽水市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批复的采购需求(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2024〕第87号),本项目需采购丽水市分公司2025年E键达打印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拟定1个合同包,中标1家供应商。总采购预估额45万元(含税)。
合同包号 | 采购内容 | 标段号 | 采购限价(含税) | 权重 | 采购预算/估算金额(万元) |
1 | 打印设备租赁服务 | 1-1 | 黑白0.04元/张 | 30% | 45 |
1-2 | 彩色0.13元/张 | 70% |
注:(1)服务期内总预计打印量435万张,具体采购额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本项目增值税税率为13%,合同履行期间如遇税率变动,合同不含税金额不变,双方根据新税率签订补充协议。
供货及安装调试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六*报价:
1.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保险费、通讯费、办公费、安装调试费、交通运输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除此以外,招标人无需再向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任何一项超过单项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3.服务期限:1年。合同到期前3个月,双方无异议的,经协商一致可再续签合同一年。(续签工作根据采购权限按照采购流程规定进行)
4.服务地点:丽阳街939号邮政大楼法院E键达办公室。
5.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丽水市科创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该项目经三次公开招标,最终供应商只有一家,根据相关规定,现转为单一来源,邀请丽水市科创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进行谈判。
八、公示期限: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9日
九、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林烨、姚琪、杨林杰
联系电话:13738298237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