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邮件处理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适用于山东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枣庄邮件处理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枣庄邮件处理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2、 招标编号:HCJSZB-2025-010
3、 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内容为山东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枣庄邮件处理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包件车间全环节作业流程。本采购项目预估费用约1925万元(含税)。
2)服务期限:
截止至2027年3月31日。
3)标段(包)划分:
根据项目操作环节,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包,中标1个主选供应商和1个备选供应商。
4)限价情况
环节 | 阶梯 | 日均业务区间 | 拦标价 | 计价单位 | 取数口径 |
人工处理 | 第一阶梯 | 业务量≤40000 | 0.3176 | 元/袋件 | 新一代系统《处理量-上机量》报表,取分拨车间数据:处理总量-上机量 |
第二阶梯 | 40000<业务量≤50000 | 0.2429 | |||
第三阶梯 | 50000<业务量≤60000 | 0.2242 | |||
第四阶梯 | 60000<业务量≤70000 | 0.2054 | |||
第五阶梯 | 业务量>70000 | 0.1868 | |||
上机处理 | 第一阶梯 | 业务量≤70000 | 0.0960 | 元/件 | 新一代系统《处理量-上机量》报表,取分拨车间数据:上机量 |
第二阶梯 | 70000<业务量≤90000 | 0.0561 | |||
第三阶梯 | 90000<业务量≤120000 | 0.0499 | |||
第四阶梯 | 120000<业务量≤140000 | 0.0373 | |||
第五阶梯 | 业务量>140000 | 0.0280 |
5)价格要求
A、本项目按报价折扣率进行报价。
B、自2026年4月1日起,实际结算单价按照中标单价*0.95执行。
C、按超额累进模式结算,外包服务费按各阶梯业务量分段计算、累加结算,即:外包服务费=∑(各阶梯业务量×该阶梯价格)。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6)其他要求
A、本项目按照业务量设置最高限价(含税),投标报价高于阶梯最高限价的、不符合量升价降原则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B、服务期限:截止至2027年3月31日。
C、服务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山东能源枣矿集团智慧物流产业园内。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投标方营业资质需包含装卸搬运、劳务服务或物流业务服务等快递物流行业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方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邮政企业所需的可抵扣税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2021年以来至少具有1个快递行业内邮件处理中心的分拣转运业务外包同类业绩(不包含区县三合一揽投机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单个合同年结算金额不低于500万元(提供合同原件、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等相关证明)。
5)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与失信记录(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须在开标前进行现场查勘和业务摸底,时间不少于2天,并提供踏勘证明。
7)投标人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8)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或者有事实证明,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隶属、挂靠、实际控制等关联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9)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截图)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11)与山东中邮、枣庄邮政(含速递)企业有劳务派遣、劳务承揽业务合作的公司,其报名不予接收。
12)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中标后不签合同、合同签订后不履行或合同未履行完毕因自身原因退出的,不能参加采购,在以往合作项目中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13)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影响邮政企业形象、引起社会舆论等情况的,不能参加采购。
14)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邮政企业黑名单管理。
1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6)供应商应提供开标前一个月内电子税务局或税务大厅开具的无欠税证明(非完税证明)。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上传报名资料—(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04月12日至2025年04月18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获取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联系招标代理人采用线下支付并上传缴费凭证方式交纳),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报名资料需按下列顺序排列,并加盖公章后按照平台认可格式上传,上传时文件夹命名为所投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出现未按规定上传、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拒绝接受。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为保证投标人顺利报名完成,请投标人上传报名资料最晚时间在报名截止前两个小时上传,如因投标人上传报名资料不足两个小时,造成因资料审核未通过或投标人不能及时上传更正报名资料,导致的报名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04月2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2025年04月28日上午08:30 -09:30(北京时间)现场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请投标人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
(2)递交及解密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21号三楼开标室。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且通过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尽快使用CA证书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密。
(4)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
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开标:
(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
(2)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21号三楼开标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体:(适用于公开招标)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sdbidding.org.cn/)
3)《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4)《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
上同时发布。
其它网站转载无效。(按照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公告期限
2025年04月12日至2025年04月18日
9、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采购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21号三楼
邮 编:250000
项目联系人: 董经理
电 话:13953127127、0531-87039399
--户名: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五路支行
--账 号: 1602111819000043315
--电子邮件:huachunzx@vip.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