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无锡邮区中心干线车辆交通安防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6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无锡邮区中心干线车辆交通安防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无锡邮区中心干线车辆交通安防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Y-20250415-018)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无锡邮区中心干线车辆交通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WY-20250415-018

3. 采购内容

3.1采购概况

本次采购为无锡邮区中心邮运车辆加装交通安全防御设备,共计4辆厢式车、48辆牵引车、77辆挂厢,涉及系统主机、摄像头和声光报警。具体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合同期限:一年。

交付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锡协路165号。

交付时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质保期:质保期为“终验合格证书”签署之日起。摄像头及系统主机质保期不少于三年,声光报警器质保期不少于一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3.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总价为17.67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投标人报价已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费、安装调试费、运费、人工费、培训费、保险、税费、管理费用等所有费用。除此以外,招标人无需再向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4后评估说明:

本项目后期将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招标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 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3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上述网站与名单核实信息为准。

4.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05月1日至今的同类安防设备安装成功案例业绩证明。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字页等)。上述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5投标人提供以下内容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417日至20250421日,每日08:30-11:30及13:30-17:30(北京时间)。

6.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打开以下网盘链接下载报名文件,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xujie1.jswy@chinaccs.cn。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以邮件形式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ByOk3RdWuyqj5RSqH9E3Q?pwd=1234。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6.3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汇款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账号:75594024621070100000646(以每个项目子账号为准)

每个项目子账号末位都不相同,请按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提供的子账号进行汇款!!!

转账事由:无锡邮区车辆安防标书费

投标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报名,而导致投标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050809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无锡市县前东街188号6楼610室

7.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参与开标。

7.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4)非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

8. 样品的递交

(1)样品要求:

(1.1)投标人投标时须携带样品(附包装、产品说明书),样品包括:系统主机、摄像头、声光报警器。每种样品提供一件。

(1.2)评标时样品不做通电测试,招标人只检查、记录样品型号等信息。

(1.3)样品在评标结束后由投标人带回,合同内报价及设备安装必须与样品一致。

(2)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与纸质投标文件共同递交。

(3)样品递交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未递交样品、样品种类不全或递交的样品不符合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要求的技术指标等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

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88号

联系人:茅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栋B座10楼

联系人:徐洁

电话:18921884677

电子邮件:xujie1.jswy@chinaccs.cn

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6.3,每个项目账户信息不同,请汇款时认真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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