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邮政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三次)(标包6、9、12)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一、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邮政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三次)(标包6、9、12)
三、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本项目需采购整车修理、总成修理、维护保养、小修、维修救援和专项维修(保险维修业务、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除外)、维修竣工检验等一系列工作。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共计3个标包:预估采购金额129万元。
标包号 | 服务名称 | 招标人 营业地点 | 品牌型号 | 车辆数量 | 预估金额 (万元) | 服务期限 |
6 | 瑞安市整体厢式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玉海街道万松路32号 | 详见附件 | 40 | 60 | 2年 |
9 | 苍南县分体厢式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宜山镇东跳村浙南数字云仓 | 详见附件 | 36 | 55 | 2年 |
12 | 文成县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 浙江省文成县大峃镇伯温路5号邮政大楼 | 详见附件 | 8 | 14 | 2年 |
注:1.采购金额为预估,以实际业务发生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2.投标人须以“标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并且以“标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二)报价:
(1)价格包括但不限于配件费、人工费、拖车费用、税费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2)针对在合同区域之外故障的车辆,为满足生产需要,在省内出现故障且维修费用不少于500元的,经采购人车辆管理部门同意,可在故障地就近维修,按照故障地采购合同进行结算;在省内出现扎胎等能快速定位问题并修复故障、维修时效要求高且维修费用少于500元的,以及省外出现故障的,可就近维修,不纳入本项目管理。
中标人应承诺,如发生其他区域的车辆在本区域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中标人不得拒修,应按本区域采购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和价格进行维修并结算。
(3)所投机油品牌,须为美孚、壳牌或车辆品牌指定机油;
(4)报价方案
①报价1:清单内配件费综合折扣率A1和工时费综合折扣率B1两项报价,此两项折扣率适用于“车辆常用维修项目基准价清单”中所有维修项目,A1、B1均限价≤100%。最终结算单价=配件基准价×配件费综合折扣率A1+工时费基准价×工时费综合折扣率B1(基准价详见“车辆维修价格基准价清单”)。(例:东南得利卡(车辆品牌、型号)-更换机油机滤(维修项目):配件费基准价为120元,综合折扣率A1为90%,则配件费结算价=120元×90%;工时费基准价为30元,综合折扣率B1为80%,则工时费结算价=30元×80%)。结算单价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②报价2:清单外配件服务费率A2和工时费综合折扣率B2两项报价,此两项折扣率适用于“车辆常用维修项目基准价清单”外所有维修项目,B2限价≤100%。最终结算单价=配件进价×(1+配件服务费率A2)+工时费基准价×工时费综合折扣率B2。
其中工时费确定方式:工时费定额参照《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执行,以“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二类企业维修每工时8元,三类企业维修每工时5元”作为工时费基准单价。
配件进价确定方式:单个配件/故障项目维修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以中供应商的报价作为配件费基准价,中标供应商提供进货发票作为结算依据;单个配件/故障项目维修金额超过1000元及以上的,维修前采购人向本项目所有中标供应商进行询价,采购人经询价后取最低价确定具体维修供应商,维修供应商提供进货发票作为结算依据,相同维修项目在合同周期内不再重复询价。
(5)合同期内如采购人新增车型的,中标人应及时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车辆常用维修项目基准价清单报价,经采购人决策同意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三)合同期限:2年,合同到期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再续签一年(续签工作由招标人在采购权限内根据采购流程规定进行)。
(四)服务时间:全天24小时,针对招标人的实际需求随时响应。
(五)服务区域:标包6瑞安市、标包9苍南县、标包12文成县。供应商需满足招标人车辆跨区域维修的需求。
(六)现场踏勘:本项目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后,3天内安排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踏勘的(现场核实签字为准),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标包6:联系人:姚志亮 13806538156;
标包9:联系人:黄友谊 13758871066;
标包12:联系人:邱文荣 13868689698
(七)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及下属县(市、区)分公司。
(七)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及下属县(市、区)分公司。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标包6:瑞安市万通轿车修理有限公司;标包9:龙港市本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标包12:文成县新平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经多轮公开招标,最后一轮公开招标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人只有一家,按照相关规定,本项目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六、公示的期限: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1日;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411号 |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
联系人:徐老师 | 项目联系人:宋清雨、曹剑斌、陈敏娇 |
联系电话:0577-88089120 | 电 话:0571-56329673 |
| 电子邮件:515925869@qq.com |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