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2025年度防暑降温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辽宁中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2025年度防暑降温用品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2025年度防暑降温用品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LNZW-202504-CGGK002
4、项目概述:采购防暑降温用品,包括茶、水、饮料等
5、招标内容:采购防暑降温用品,包括茶、水、饮料等,每份防暑降温用品价值90元。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限 |
01 | 市内:防暑降温用品 | 700 | 6.3万元 | 自签订合同后一年 |
02 | 兴城市:防暑降温用品 | 230 | 2.07万元 | |
03 | 绥中县:防暑降温用品 | 195 | 1.755万元 | |
04 | 建昌县:防暑降温用品 | 181 | 1.629万元 |
注:
(1)本项目分4包,兼投不兼中。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12.76万元,报价方式(投标人参照标准价格对折扣比例进行报价,最高不得超过100%。结算时每份防暑降温用品(价值90元)*投标人报价折扣进行结算。),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中标供应商数量:本项目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投标人需提供在所投标包组地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的证明。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4月22日至2025年04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
(4)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截图及承诺);
(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联系人、电话、邮箱。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包,售后不退。
支付方式:供应商提交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向供应商预留邮箱内发送缴费方式及账号。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0元(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05月1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并在2025年05月1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现场完成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到”流程。供应商未完成“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及“签到”流程,响应将被拒绝。请供应商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供应商应通过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电脑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递交及解密地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或邮寄纸质版响应文件,并且通过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电脑解密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纸质文件作为归档使用。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要求:供应商应在【2025】年【05】月【13】日下午14:00前(北京时间)现场递交至【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12-4B】,或于【2025】年【05】月【13】日下午14:00前(北京时间)邮寄至【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12-4B】(联系人:【解磊】:联系方式【18242961205】)。
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递交响应文件的设备需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尽快使用CA证书完成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解密,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供应商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流程,响应将被拒绝。
(4)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响应文件。
纸质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响应文件。
纸质版响应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
8、开标:
(一)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二)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时间为:2025年05月13日下午13:30-14:0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流程,投标将被拒绝。
(三)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12-4B。注: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实施,并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以及“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三个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龙港区二号小区海星路中段11号,审计局路口
邮 编:125001
项目联系人: 张洪滔
电 话:0429-2139965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中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12-4B
邮 编:125000
项目联系人: 解磊
电 话:18242961205
--户 名:辽宁中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湾支行
--账 号:20011765138000000016
--电子邮件:lnzw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