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岭市分公司出口集包邮件处理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岭市分公司出口集包邮件处理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岭市分公司出口集包邮件处理外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JPOST-FW-25001
三、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岭市分公司出口集包邮件处理外包服务,包括邮件的分拣、封发、转运、装卸和各类循环袋整理及清退等其他相关内部处理工作。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中标1个供应商,服务期5年,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5147.64万元(含税)。
标包号 | 服务 名称 | 服务序号 | 业务类型 | 月日平均处理量区间 |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 | 预估业务量(万件) | 预估总金额(含税) | 价格分权重 |
1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岭市分公司出口集包邮件处理外包服务 | 1-1 | 出口 集包 | 15万以下 | ≤0.1499元/件 | 4831.80 | 5147.64万元/5年 | 23.33% |
1-2 | 15万(含)-20万(不含) | ≤0.1474元/件 | 8594.81 | 26.67% | ||||
1-3 | 20万(含)-25万(不含) | ≤0.1436元/件 | 12092.88 | 30.00% | ||||
1-4 | 25万(含)-30万(不含) | ≤0.1427元/件 | 8046.44 | 16.67% | ||||
1-5 | 30万(含)以上 | ≤0.1421元/件 | 1908.30 | 3.33% |
注:1、采购额以实际数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2、投标人须以“合同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且以“合同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3.取数口径:新一代系统>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处理量>处理量-总量统计>取“纯散件合计”。
4.普服邮件总包盘驳(含报刊、杂志等无法取数邮件)、各类循环袋整理及清退、邮件搬运等处理不再另行结算。
5.非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期内每个年度(12个月)业务量不足7094.8466万件,每个年度结束时不足部分每件按0.0554元补贴;合同期内每个年度业务总量超过7094.8466万件,超过部分的结算单价按中标价-0.0554元结算。
(二)*报价: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且投标报价要求保留4位小数(例:0.1499元/件,不足4位小数的,则默认不足部分为0),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或超过限价,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该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费用、设备费(自动分拣设备、各种胶带机、智能安检机、矩阵、热敏打印机等)、利旧费(含搬迁、改造、维保、更新等)、场地费、服务期内设备运维所有费用、税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利润、风险等相关一切费用,并已考虑外包服务特点如流程工艺、处理作业量、服务质量要求、淡旺季、节假日等因素。
*本项目投标报价要求按“量增价降”原则,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投标报价。
(三)结算计价方式为:服务费按件计价,按照实际发生量乘以中标单价按月计算。外包服务费采取“全量靠档”结算,即:月日平均处理量达到某一报价区间,则当月所有邮件业务量均按此区间的中标单价结算。
(四)场地作业时间:
出口日常作业时段约为:14点-17点30分,18点-24点;
双十一、双十二、旺季等根据实际生产需求延长作业时段,保障邮件处理顺利及时运行。实际服务时间变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不得另行增加费用。
(五)服务期限:自项目投产之日(设备初验通过)起5年,合同到期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再续签1年(续签工作由本单位采购权限内根据采购流程规定进行)。合同期满或实际结算额达到合同标的5147.64万元的,设备无条件归招标人处理。
(六)资源配置:
1、招标人负责提供资源包括:场地水电费、PDA首次投入(后续新增或更换由中标人承担)、邮袋、袋牌等处理中心耗材均由招标人负责承担。
2、中标人负责提供资源包括:生产所需的场地、PDA后续新增或更换、自动分拣设备、各种胶带机、智能安检机、矩阵、热敏打印机等生产设备,中标单价已包含设备费用,相关设备清单、设备处理效率、格口数等相关参数详见附件,招标人现有场地的设备可用于利旧,利旧设备在本次招标合同期内的搬迁、改造、维保和更新由中标人负责,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利旧设备不得影响原场地生产和搬迁。中标人保证提供的设备是其具有100%所有权的设备,且在合同期内不得将设备进行抵押、保理,否则将处违约金。
(七)进场、交接时限:本项目设备安装调试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天内。
(八)*现场踏勘:本项目招标人将组织现场踏勘,若投标人不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踏勘(现场核实签字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九)服务地址:温岭市泽国镇下珠村铁路温岭站存车场地块。
(十)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岭市分公司。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投标人应具有:(1)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从事邮件(快件)处理外包项目的类似业绩,单个合同年度结算金额不低于800万元。提供相应业绩合同的复印件,以及能证明合同真实性的各类资料如发票、结算明细单、收款证明等(至少提供一种但必须足额体现出真实性);(2)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备销售金额累计达5000万元以上,且必须属于快递行业的分拣机、胶带传输系统及自动摆轮分拣矩阵系统销售业绩之一;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业绩合同的复印件,以及能证明合同真实性的各类资料如发票、结算明细单、收款证明等(至少提供一种但必须足额体现出真实性)。
注:上述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全部满足,如投标人只能满足上述单一业绩要求,则可以通过与另一家满足业绩要求的供应商(不能为此项目的投标人)签订协议的方式参与投标(例:投标人只满足第(1)条业绩,则另一家协议供应商必须满足第(2)条业绩,反之亦然)。投标人需提供双方针对本项目的合作协议,且承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擅自更改协议合作商。(如未按承诺执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六)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七)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八)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九)浙江省邮政处理环节外包评价不合格者(以最近一期发文为准),不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
(十)本项目不接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22日9时00分至2025年4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然后查找对应项目-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CA办理请根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平台服务电话:400-709-1099(周一—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以公对公转帐形式汇入以下帐户:
收款人(全称):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杭州银行拱宸桥支行
帐 号:3301040160001182073
注:标书费用缴纳时需备注项目名称,缴纳后请务必上传缴费凭证,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4、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购买招标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投标人所留的联系人邮箱,请各投标人注意查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5月13日9:30:00(北京时间)。
3、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时间:请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4、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湖州街168号美好国际大厦1006室,投标人须至递交地点或以招标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对“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至开标时间,使用电脑(须安装好相关驱动证书,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及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
6、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定义:
(1)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以及U盘介质的word可编辑版、PDF投标文件。本项目如遇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7、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8、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4)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九、开标
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进行开标。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线上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线下通过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2、开标时间:2025年5月13日9:3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杭州市湖州街168号美好国际大厦1006室。
4、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后(不超过30分钟)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投标人,则开标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须自行承担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0元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不接受现金、汇票、支票)
收款人(全称):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杭州银行拱宸桥支行
帐 号:3301040160001182073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邮政门户网站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329号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26970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湖州街168号美好国际大厦1008室
联系人:沈涛、翁敏
联系电话:0571-87850068,18966330289
邮箱:6629346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