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市分公司
给水干管及给水入户局部改造工程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市分公司给水干管及给水入户局部改造工程,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市分公司,采购代理为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拟按公开比选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市分公司给水干管及给水入户局部改造工程。
2.2采购编号:HAZB-FZ-GC-17250283
2.3采购内容:对运城市分公司大楼地下室给水干管、楼内给水干管进行更换并对入户后支管及给排水进行配套改造。
详细内容见比选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书。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项目预算:96586.64元。
2.5工期:20个日历天。
2.6质量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水管管道质保期限为两年,每年质量检测不少于1次。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常规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3.2供应商能够依法纳税,能够按采购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与分包。
3.6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7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专业资格条件
3.8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5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工作时间(北京时间),在招投标云服务线上购买采购文件。
4.2获取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招投标云服务”,选择“投标服务”—“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报名信息”—“支付文件费”—“项目经理审核通过”—“获取文件”,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此方式文件费由公众号商户代收。
4.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须上传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233号科慧大厦311室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山西招标投标协会/山西省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市分公司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红旗东街226号
采购代理机构: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联系人:黄娟、郭增林、程素萍
电话/传真:1399426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