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西安市分公司护证卡函分拣封装设备租赁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的委托,就中国邮政西安市分公司护证卡函分拣封装设备租赁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参与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西安市分公司护证卡函分拣封装设备租赁项目(第二次)
2、招标编号:SY2025-35/ZDZB2025041401-1/2
3、项目概况
3.1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护证分拣封装设备租赁项目,预算金额为95.04万元/年。
二标段:卡函分拣封装设备租赁项目,预算金额为167.76万元/年。
3.2 招标内容:
一标段:护证分拣封装设备租赁项目,包含封装机、卡式分拣机、本式分拣机、同邮柜。
二标段:卡函分拣封装设备租赁项目,包含EMS邮封机、卡函邮件分拣机、卡函点数机、网点卡包装机。
具体采购内容及数量如下:
一标段:护证分拣封装设备租赁项目清单限价表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租赁数量 | 租赁时间 | 备注 |
1 | 封装机 | 1 | 三年 | 本次租赁的所有设备,三年到期后均归采购人所有,且三年后采购人可另行采购设备维保服务。 |
2 | 卡式分拣机 | 1 | 三年 | |
3 | 本式分拣机 | 1 | 三年 | |
4 | 同邮柜 | 1 | 三年 |
二标段:卡函分拣封装设备租赁项目清单限价表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租赁数量 | 租赁时间 | 备注 |
1 | EMS邮封机 | 2 | 三年 | 本次租赁的所有设备,三年到期后均归采购人所有,且三年后采购人可另行采购设备维保服务。 |
2 | 卡函邮件分拣机 | 1 | 三年 | |
3 | 卡函点数机 | 3 | 三年 | |
4 | 网点卡包装机 | 3 | 三年 |
3.3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投标人须在供货期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3.4 租赁期限:租赁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为设备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的需要生产商对项目所需设备的授权;
4.3近年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
(1)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
(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4.4信誉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陕西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为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
(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投标人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7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多名供应商信息一致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邮箱等,如出现以上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如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8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终端设备投标,如发现投标终端设备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情形,予以否决。
二标段:
4.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2特定资格条件
(3)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4)投标人为设备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的需要生产商对项目所需设备的授权;
4.3近年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
(1)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
(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4信誉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陕西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为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
(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投标人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
4.5关联关系单位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多名供应商信息一致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邮箱等,如出现以上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如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8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终端设备投标,如发现投标终端设备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情形,予以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3日17时00分到2025年04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在线报名、电汇缴费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流程为:
1)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注册后办理CA,未收到证书之前,可使用领取码报名项目及购买招标文件)→查看最新招标项目→供应商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费(电汇缴费并上传缴费凭证)→确认报名成功→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
2)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99-1099(周一至周五9:00-17:00)。
(2)潜在投标单位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点击门户网站【用户中心】中【CA办理】按钮,根据系统提示与要求完成数字证书申请。CA办理电话:400-788-8550(周一至周五9:00-17:00)。
(3)报名资料: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公司营业执照、购买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及可以编辑版本的开票信息表,(注:请按照顺序将所有报名资料的扫描件放到一个PDF文件内,只上传一个PDF文件即可,上传时文件夹命名为公司名称,出现未按照规定上传、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
开票信息表(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 (单位全称) |
2 | 税号 | (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一致) |
3 | 地址、电话 | (注册地址,电话) |
4 | 开户行、账号 | (开户行,银行账号) |
5 | 联系人信息 |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姓名: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手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邮箱: |
注:未正确填写开票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开票信息表的投标人承担。 |
5.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付费方式:电汇。
5.4标书费电汇开户行及账户信息
户 名: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2701131601201000028739
开户银行: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
付款时请备注“SY2025-35(一/二标段)工本费”,说明:该账户仅接受公对公转账。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4日09时30分整(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
6.2 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2号西部国际广场B座28楼会议室(五)。
6.3逾期递交纸质版或逾期上传电子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4日09时30分整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2号西部国际广场B座28楼会议室(五)
8、其他
8.1 加密、解密
(1)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
(2)投标人应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电脑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请投标人自备电脑及保障信封文件,确保网络畅通(需自备热点)、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不影响对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3)因系统原因无法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开启,无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4)因投标人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原因无法完成解密的,投标人将自行承担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注: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8.2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sntba.com)、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cg.11185.cn)和中国邮政集团官网(www.chinapost.com.cn)同时发布。因发布工具不同而可能导致的公告内容及格式不尽一致,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cg.11185.cn)发布内容为准。
8.3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本项可兼投兼中。可在一、二标段同时同时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8.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5号陕西省邮政大厦
联 系 人:张启男
电 话:029-88602399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楼
联系人:乔文静 马咄 魏雪妮
电 话:18629656932
电子邮件:37783820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