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邮政业务专用品采购项目
公开比选公告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 ”)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邮政业务专用品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比选。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邮政业务专用品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HNZCYZ04-G25003
3、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邮政业务专用品采购项目
4、采购内容:选取1家供应商为全市(县市区)提供邮政业务专用品。
例如:以下表描述,或根据项目特点进行描述
标段划分 | 采购内容 | 控制价(折扣) | 预计采购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标段一 | 邮政业务专用品 | 85 | 一批 | 20 |
采购预算金额合计: | 20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采取公开比选方式选取一家供应商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岳阳市分公司邮政网点提供邮政业务专用品。服务期限为一年。
(2)以折扣报价,最高不超过85折,据实结算,总费用预计20万元。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港澳台除外) 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5.2.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格式自拟);
5.3.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4.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5.6.未列入采购人湖南省邮政分公司、岳阳市邮政分公司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省邮政分公司、岳阳市邮政分公司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或综合办公室。
5.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
动:邮政领导人员(含离职和退休)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和其他高管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请供应商于2025年 04 月 24 日至2025年 04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在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服务大厅(地址: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13楼1301室)购买招标文件。
6.1报名时需持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现金交付,售后不退。
7、响应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 05 月 08 日 15 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5 月 08 日 15 时 00 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岳阳市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北栋负一楼 )。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9、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后审,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0、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湖南省岳阳市站前路290号岳阳邮政指挥中心805室
邮编:414000
项目联系人:许女士
电话:0730-8274683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13楼
联系人:文女士
电话:0730-8630007
基本户账号信息(适用于递交代理服务费、招标文件费用)
公司名称: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岳阳金鹗路支行
账号:1907 0615 1920 0016 479
注:1.若首次报名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立即发布第二次比选公告。若第二次报名供应商数量为两家或一家,采购活动继续进行;若报名供应商数量为零,则视为流标,采购项目终止。
2.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则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立即发布第二次比选公告;若发布第二次比选公告后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仍不足三家,为两家时继续进行评审,评审方法不变,为一家时现场转为单一来源谈判,需经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书面同意。
3.若两次比选均无人响应,则终止采购项目,由需求部门重新梳理需求,另行组织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