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2025年网点门头LED屏更新、门头橱窗LED屏维修及拆装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2025年网点门头LED屏更新、门头橱窗LED屏维修及拆装项目、招标编号:JSCZCG-2025-042,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采购内容:市分公司2025年网点门楼LED屏更新安装工作,和配合网点改造网点门楼LED屏和橱窗LED屏的拆装工作,以及在用门楼LED屏和橱窗LED屏的维修工作,合同期一年。
1.2本项目总预算15.53万元(含税),本项目设置含税总价最高限价15.53万元,并按下表设置含税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含税报价高于含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项目 | 分项 | 数量 | 单位 | 含税单价限价 | 含税小计 |
(元) | (元) | ||||
新增门楼LED屏 | 门楼LED屏设备费 | 91 | ㎡ | 1000 | 91000 |
门楼LED屏安装费 | 91 | ㎡ | 300 | 27300 | |
门楼和橱窗LED维修 | 60 | 次 | 300 | 18000 | |
门楼LED屏利旧安装 | 门楼LED屏拆除 | 10 | 次 | 300 | 3000 |
门楼LED屏利旧安装 | 10 | 次 | 700 | 7000 | |
门楼LED屏运输 | 20 | 次 | 200 | 4000 | |
橱窗LED屏利旧安装 | 橱窗LED拆除 | 5 | 次 | 300 | 1500 |
橱窗LED利旧安装 | 5 | 次 | 300 | 1500 | |
橱窗LED运输 | 10 | 次 | 200 | 2000 | |
含税总价合计(元) | 155300 |
1.3合同期:一年。采用“框架协议+订单”的方式供货,据实结算。
1.4质保期:门楼LED屏质保期不少于3年。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后投标人不得转包分包。
1.6其他:
本项目后期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采购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 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须能够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核实信息为准)
2.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6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8投标人须为拟投标产品(门楼LED屏)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不能同时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制造厂商的授权;制造厂商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须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 6 月 10 日 8 时 30 分至2025年 6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到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gzTKmBw6_ZIr8ERRMBQcA,提取码:1234,下载《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1、所有资料盖章合成一个PDF扫描件2、报名材料word版本)发送至联系人邮箱(18151735097@189.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丁工,电话:18151735097)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账 号:75594024621070100001249
汇款事由:常州LED屏标书费
投标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投标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 7 月 1 日 14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步步高商业广场2号楼26楼会议室 。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关河中路8号
联系人:丁经理
电话:0519-88107727
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栋B座10楼
联系人:丁工
电话:18151735097
电子邮件:18151735097@189.cn
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