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二、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自建代理财政系统支付变更联调测试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CYHNMGFH-2025-04)。
三、采购组织形式
委托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采购代理工作。
四、项目概况(项目背景及采购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为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调账行为,约束预算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要素信息进行会计核算,为后续部门决算、政府财务报告账表一致奠定基础,逐步缩小单位会计核算与总预算会计核算记账要素差异,决定在全区推进支付变更功能。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库处下发的《关于召开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支付更正业务联调测试会议的通知》(简称会议通知),我行需按照会议通知及要求完成相关系统联调测试工作。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引入供应商为盟市分行与财政端65个区划(包含42个报价区划及23个免费测试区划)完成支付变更凭证库(电子凭证库、电子签章业务)的联调测试(标段二),因此需启动本项目采购工作。服务地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五、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标段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自建代理财政系统支付变更联调测试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二:凭证库联调测试)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采购,具体原因如下:
一、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2022年后更名为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管理电子凭证库、电子印章上线,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的《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信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电子凭证库、电子印章、咨询服务项目》中标并承担了该系统的建设,此次财政端支付变更凭证库(电子凭证库、电子签章业务)的联调测试仍由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二、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总行签订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项目软件使用许可采购框架协议》,后续我行通过下单方式选择其承担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凭证库(电子凭证库、电子签章业务)的建设工作。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财政厅及银行两端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凭证库(电子凭证库、电子签章业务)的建设厂商,同时服务财政客户、银行客户两端,对政策变革、业务流程及系统发展趋势有精准把控,因本次凭证库支付变更联调测试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要求联调测试内容多,时间紧、任务重,为提高本次联调测试过程中双方沟通效率,保障我行代理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的稳定办理,满足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本次改革要求,保证财政、银行两端联调测试的一致性,得到快速有效的技术支持,故我行选择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本项目服务。
本项目服务商具备唯一性,估算金额在公开招标限额以下,且经我行2024年第26次行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意本项目与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合作。适用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二章第四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基于市场垄断或有权决策机构审定的技术方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或代理商处购置”的情形。
综上,为保障我行代理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的稳定办理,根据采购申请单位建议本项目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标段二: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七、公示期限
本项目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https://cg.psbc.com)发布采前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7月19日至2025年7月21日。
八、异议的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果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5号院2号楼3层318室
联系人:范琪、张悦、郭宇宁、滕文明
联系电话:17704880405、15598094449
邮箱:fanqi.zgtj@chinaccs.cn、lvruidong.zgtj@chinaccs.cn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