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集邮有限公司渠道销售商招募公告
202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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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集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直接领导下,从事集邮品、集邮文创产品、集邮文化衍生品发行,以及邮票进出口业务的全国性公司。我公司以集邮文化为载体,以弘扬和繁荣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己任,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渠道销售商(以下简称“渠道商”),诚邀各界符合资质的优质合作伙伴共同开拓集邮文化市场,扩大中国集邮品牌影响力。

一、合作内容

(一)产品范围

我公司自主开发或合作开发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传统集邮品集邮文创产品、其他形式衍生品等。

渠道范围

全国范围内线上、线下渠道均可。

(三)合作模式

1、渠道商经销我公司产品

我公司将不定期向渠道商发出产品征订信息,渠道商以折扣价格采购,并在非邮政渠道内进行销售。具体产品价格及折扣以我公司下发订货确认单为准。

2、为渠道商定制开发适销产品

渠道商可提出产品定制开发需求,我公司可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我公司品牌资源、自有IP资源、邮票资源等,由我公司制作发行并授权渠道商在渠道范围内按商定零售价格进行销售。

3、渠道商引荐其他社会公司定制集邮文化产品

    具体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原则,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协议。

二、企业资质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渠道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渠道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存在以下情形的渠道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募活动:

1)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渠道商。

2)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渠道商。

3)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集邮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渠道商。

4)侵犯招募人权益的渠道商。

5)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渠道商。

6)处于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渠道商。

7)与社会其他公司合作过程中存在不良行为的渠道商。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渠道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二)能力要求

  1. 具备销售能力,拥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如线上电商平台、实体门店经销商体系等。

2具备仓储物流能力,可保障产品配送效率。

3、具备售后服务能力,有严格的售后服务标准,如解决退换货、客户咨询等。

4、具备市场数据采集和分析能力,需定期反馈销售数据及市场动态。

三、提交材料

1、提供公司资质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信用中国信用情况查询截图

2、提供半年内员工社保人数及缴纳情况等信息。同时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并提供该负责人3年以上市场销售从业经验介绍。

3、提供过去5年内不少于3个销售项目的业绩及证明材料

4、提供渠道名称、渠道客户规模、渠道类型及销售能力证明。

5、提供仓配物流能力证明。

6、提供售后服务能力相关证明售后服务标准,客服人员规模等。

7、提供过往销售项目阶段性分析报告,并提供本项目月度报告模板等相关资料。

四、履约保证金

入围渠道商需向我公司付履约保证金5万元如已是我公司非采购类项目合作企业且缴纳其他保证金大于等于本项目则可不再单独收取本项目保证金)入围渠道商协议期间出现违约行为,公司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违约金或赔偿金。

五、入围供应商数量

此次招募渠道商入围数量不限,不设排他条件,满足入围条件即可入围。

六、报名方式

申报材料提交时间:长期有效。

接收报名信息邮箱:cnpc-scb@chinapost.com.cn

七、招募发布形式

本次招募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形式。相关信息发布在中国集邮有限公司官网http://cpi.chinapost.com.cn)、中国集邮公众号等相关平台上。

八、联系方式

钱亿 010-67077212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7号

邮编:10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