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邮区中心购买AI错分报警系统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4-10-14     来源:中国邮政网

  成都邮区中心购买AI错分报警系统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邮区中心局 拟对成都邮区中心购买AI错分报警系统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公开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DYQZX20241001

  2.项目名称:成都邮区中心购买AI错分报警系统项目。

  3.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邮区中心局。

  二、资金情况: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8万元(含税)

  供应商为购买人提供一套AI错分报警系统,含信息系统1套、影像收集设备87台、报警灯460个、定制服务器2台、交换机5台等。信息系统应含错分报警(飘格错分报警、一车两件错分报警、轻薄件乱飘错分报警、信号干扰、小车误动作、小车反转等异常落格报警、卡包件报警、堵包件报警、部分跟包件错分)、视频追溯(格口号追溯、单号追溯)与智能分析(分析数据,形成报表)等功能。本项目报价含软件、配送、安装测试、保险等。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方式:本次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合作期间出现违规行为、被招标人实施采购准时限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件、承诺函等。)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完善的财务制度或2023年财务报告)

  (五)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社保缴纳证明)

  (七)2021年10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犯罪记录证明)

  (八)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均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九)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承诺函)

  五、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一)2021年10月1日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均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四)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各级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在合作期间出现违规行为、被采购人实施采购准时限制的供应商参与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五)近三年内和中国邮政(含下属县公司)签订的合同不能履行完毕中途退出的,或在合作过程中出现问题未能及时整改到位尚未妥善解决的,禁止本项目投标。

  (六)提供虚假资料的。

  六、黑名单制度

  若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其列入黑名单: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邮政企业采购活动谋取中标、成交的;投标后无正当理由要求撤回标书,递交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撤回,影响采购工作正常进行的;与需求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在采购过程中存在有违商业规则的活动;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在合同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拒不供货或单方要求涨价的;故意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未经同意自行将合同标的主要部分转包、分包的;拒绝提供售后服务,给需求人造成损害的;恶意投诉,给需求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害的;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其他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

  对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将视其不当行为对邮政企业利益的损害程度,对该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在四川邮政及其下属各级机构采取1—5年直至永久的业务全面禁入措施,不得参与邮政系统招投标等经济业务往来。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电子档)、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报名单位联系电话);

  (3)营业执照。

  2.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7日08:30-17:00,报名成功后通过网络方式自行获取谈判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 10月21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逾期不予受理。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谈判地点:成都市双流区机场路土桥段55号成都邮区中心机关大楼1楼会议室。

  十一、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邮区中心局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机场路土桥段5号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28-85881759

  日期: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