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海宁市分公司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三次)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现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海宁市分公司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三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海宁市分公司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JXPOST-HN2024-006
三、项目概况:根据海宁市分公司综合办提出的,经海宁市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2024]27号及嘉兴市分公司嘉邮分外包立项[2024] 26号审议通过的采购需求和采购立项。本项目需采购海宁市分公司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计1个标包,2个品类,成交一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总采购额16.56万元(含税)。
标包号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招标限价(元/月) | 预估采购数量(月) | 合同期内预估采购金额(万元) |
标包1 | 1-1 | 中餐服务及公务招待(服务环节:洗菜、炒菜、食堂卫生打扫、餐后用具清洗消毒、菜单制定等。用餐人数:120-150人(城区网点打包25份左右)。 | ≤12000元/月 | 12 | 14.4 |
1-2 | 早餐服务(服务环节:洗菜、炒菜、食堂卫生打扫、餐后用具清洗消毒、菜单制定等。用餐人数:50-70人。) | ≤1800元/月 | 12 | 2.16 |
注: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食堂人工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厨师、洗菜、配菜人员等所有人员工资(含五险)等全部支出)、食堂管理费、服装费、培训费、卫生检疫费、体检费(含体检费用、健康证费用等)、杂项费用、运行费用、利润、税费及其他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若响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三)服务期限:1年。合同到期前4个月,若双方合作良好,经协商无异议可再续签1年(续签工作由本单位采购权限内根据采购流程规定进行)。
(四)项目地点:海宁市文宗路130号。
(五)采购人资源配置:食堂场所装修及餐厅家具、餐厅厨房的设施、设备、餐具、厨具、水电费等。
(六)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海宁市分公司。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海宁市顺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该项目经两次公开招标,最终有效供应商只有一家,根据相关规定,现转为单一来源,邀请海宁市顺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进行谈判。
八、公示期限: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1日
九、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
联系人:盛女士
联系电话:0573-8997369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先生、杨林杰
联系电话:13806731528
2024年10月18日